為了減少解決“三體問題”的難度,龐加萊著眼於美國數學家希爾(Hill,George William 1838~1914)提出的壹個極為簡化的三體系統,即“希爾約化模型”。三體中有壹個物體的質量非常小,它對其它兩個天體不產生引力作用,就像由海王星、冥王星和壹粒星際塵埃組成的壹個宇宙體系壹樣。這兩顆行星就像壹個“二體系統”壹樣繞著它們的公共質心做周期運動;但這顆塵埃卻受到兩顆行星萬有引力的作用,在兩顆行星共同形成的旋轉著的引力場中做復雜的軌道運動。這種運動不可能是周期的,也不可能是簡單的,看上去簡直是亂糟糟壹團(圖2)。
克勞修斯認識到宇宙本身是壹個完全孤立的系統(否則在它外邊是什麽呢?),並且在1865年把熱力學的前兩條定律寫成宇宙學的形式。第壹條定律說,宇宙的總能量是守恒的;第二條定律說,如我們已看到的,宇宙的總熵是在無情地朝著它的極大值增長。德國物理學家霍姆霍茲( Hermann von Helmholtz)第壹個從第二定律推斷說,整個宇宙的演化就是逐漸地退化,最後停止於熱力學平衡,此時不會再有任何變化發生。壹個處於平衡的宇宙,熵和無序性都達到最大,所有的生命也就隨之而死亡。宇宙的這種“熱死”或“熱寂”,又引出了弗蘭德斯和斯旺的妙句:
熱就是工作(功),而工作是該死的東西。
宇宙中所有的熱,
因為不能再增加,
都在逐漸冷下去。
此後,不會再有任何工作了,
將是天下太平、永遠的休息。
真的嗎?
真的!老兄,這就是熵,
所有這些都是因為
熱力學第二定律!
這是壹個科學理論從壹團蒸汽得到的壹幅非常可怕的圖像。然而,正如馬克·吐溫( Mark Twain)所說:“先抓住事實,然後妳才可以大做文章。”實際上,熱寂的說法是有問題的,因為它忽視了引力(和黑洞)的作用:如果包括引力,宇宙必定越來越遠地偏離熱寂所想像的物質均勻分布。即使不考慮這壹點,宇宙這樣壹幅慘淡的遠景也和它的中短期行為沒有多大關系。我們從天文事實中(第三、四章)知道,宇宙作為壹個整體是在膨脹著的,所以在任何地方它都不會接近熱平衡。熱力學的知識也告訴我們,當壹個體系遠離平衡時,會由於像天空上星星那樣的局部熱點,而發生壹些非常有興趣的事情,例如生命的出現。
n 生物的精神實體由組成其生命體的物質產生的,因此組成其身體的物質發生變化與發展,自然決定了精神實體的變化發展方向。
n 人死亡後組成身體的物質迅速瓦解,精神實體亦隨之迅速瓦解。這就意味著壹旦人死亡,精神實體亦隨之死亡,但由於組成身體的物質元素仍存在世界上,因此組成精神實體的元素仍然存在這個世界上。
n 壹般而言,我們將整個身體視為壹個人的完整的身體,同時,我們亦將每個人的所有思想視為壹個完整的精神實體。
n 我們的身體可以細分成各種精細結構,精神實體亦可以細分成各種感覺。
n 達爾文的進化論分析了物質組織結構的特性,這就代表精神實體也同時受到進化論的制約。我們通常說,只有利於人類生存的基因才可以保存在這個世界上,這是壹個隨機過程。同時也只有利於使人類得到“快樂”及“痛苦”的精神實體才能得以保存在這個世界上,這也是壹個隨機的過程(為什麽有利於產生“快樂”及“痛苦”的精神實體才能生存,將在稍後分析)。
n 基因理論表明,最易使人類生存的基因能保證人類長壽,同理,使人產生最大“幸福”與“痛楚”感覺的精神實體才能保證自己長壽。
n 動物身軀內的物質是構成精神實體的基礎,物質生存,精神實體亦生存。但身軀內的物質可受外界環境的影響而變化,精神實體亦即我們的思想也同時亦受到外界其它思想的影響而變化,這些精神實體的變化反之又影響了身軀內物質的變化。
n 由於身軀內的物質基礎決定了精神實體的種類,但許多身軀內的物質結構排列形式、聯系特征等都可遺傳,所以許多精神實體也可以從上壹代遺傳至下壹代。例如人思想的壹些本性,各種復雜的原始情感感受與原始的身軀感受。
經常有人提到文化進化與遺傳進化之間的相似之處,但有時過分渲染,使之帶有完全不必要的神秘色彩。波珀爵士(Sir Karl Popper)專門闡明了科學進步與通過自然選擇的遺傳進化之間的相似之處。我甚至打算對諸如遺傳學家卡瓦利-斯福爾澤(L. L. Cavalli-Sforza)、人類學家克洛克(F.T. Cloak)和人性學家卡倫(J.M. Cullen)等人正在探討的各個方面進行更加深入的研究。
我的壹些熱心的達爾文主義者同行對人類行為進行了解釋,但我作為壹個同樣是熱心的達爾文主義者,對他們的解釋感到並不滿意。他們試圖在人類文明的各種屬性中尋找“生物學上的優越性”。例如,部落的宗教信仰壹向被認為是旨在鞏固群體特征的壹種手法,它對成群出獵的物種特別有用,因為這種物種的個體依靠集體力量去捕捉大的、跑得快的動物。以進化論作為先人之見形成的這些理論常常含有群體選擇的性質,不過我們可以根據正統的基因選擇觀點來重新說明這些理論。在過去的幾百萬年中,人類很可能大部分時間生活在有親緣關系的小規模群體中。親屬選擇和有利於相互利他行為的選擇很可能對人類的基因發生過作用,從而形成了我們的許多基本的心理特征和傾向。這些想法就其本身而言好象是言之成理的,但我總認為它們還不足以解釋諸如文化、文化進化以及世界各地人類各種文化之間的巨大差異等這些深刻的、難以解決的問題。它們無法解釋特恩布爾(ColinTunlbull)描繪的烏幹達的艾克(Ik of Uganda)那種極端的自私性或米德(Margaret Mead)的阿拉佩什(Arapesh)那種溫情脈脈的利他主義。我認為,我們必須再度求助於基本原則,重新進行解釋。我要提出的論點是,要想了解現代人類的進化,我們必須首先把基因拋開,不把它作為我們的進化理論的唯壹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