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michael 於 2016-4-2 11:32 PM 編輯
回復 45652# qazdvnmk
恩...你真的認為他們是為了"死"才做這些事嗎?
尋死,只是一種"藉口"罷了
他們所要追求的是,不計代價、不計會不會被流彈打成植物人
過著接下來六十年都只能躺在病床、全身插管的日子
也要一擺過去別人連正眼也不願意瞧的種種
強迫社會"注視自己",並證明自己是可以"有所作為、撼動社會"
並解此填補心理缺失的那塊不平衡及空虛
他們只要達成成就,心理變會釋放,恢復平衡
回歸成常人的理性心態
就像鄭捷,他最後在車上面對是幾位拿雨傘的中老年人
依他軍校訓練的體魄,真要硬幹,難道殺不了他們?
正是因為已經殺四個了,心理滿足了,理智也漸漸恢復了
所以最後才恍恍惚惚的棄械,並且毫不反抗的就逮
王嫌也是,之所以殺人時被旁人抓捏、壓制不會感到疼痛
但偵訊後被打會痛,也是因為已經完成殺人
並且達到"砍下頭顱"的追求,心理的不平漸漸釋放,正常的理性知覺也回來了
才會恢復常態的身理狀況
''身體有多痛,才知道心裡有多疼'' 其實不然
在他們殺人前的十五分鐘
心理所累積的痛,遠遠已經痛到連讓身體的痛都麻痺了...
事後再給予身體的痛也沒意義了,因為他們不平的心
再殺人終了的當下,其實已經釋開了,已達成的成就沒必要再挑戰一次了
給予的痛,只是社會給他的否定罷了...
"心理所累積的痛,遠遠已經痛到連讓身體的痛都麻痺了"
因此,嚴刑,對於其他心裏蹦壞者,在他們苦痛釋放前
完全不痛不癢、不足為懼,只有在他們殺完人後、恢復意識,才會知覺
但這一切的一切都太晚了...
因此,比起嚴刑峻罰給予身體上的痛
促使身心上的健康,才是避免被舉再發生的根本 |